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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不可火证第十六 |
太阳中风,以火劫发其汗,邪风被火热,血气流泆,失其常度,两阳相熏灼,其身发黄。阳盛则欲衄,阴虚小便难,阴阳俱虚竭,身体则枯燥,但头汗出,齐颈而还,腹满而微喘,口干咽烂,或不大便,久则谵语,甚者至哕,手足躁扰,循衣摸床。小便利者,其人可治。 <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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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可水证第十五 |
太阳病,发汗后,若大汗出,胃中干燥,烦不得眠,其人欲饮水,当稍饮之,令胃中和则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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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可刺证第十三 |
太阳病,头痛,至七日,自当愈,其经竟故也。若欲作再经者,当针足阳明,使经不传则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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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不可刺证第十二 |
大怒无刺,已刺无怒。新内无刺,已刺无内。大劳无刺,已刺无劳。大醉无刺,已刺无醉。大饱无刺,已刺无饱。大饥无刺,已刺无饥。大渴无刺,已刺无渴。无刺大惊,无刺熇熇之热,无刺漉漉之汗,无刺浑浑之脉。身热甚,阴阳皆争者,勿刺也。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则泄。所谓勿刺者,有死征也。无刺病与脉相逆者。上工刺未生,其次刺未盛,其次刺正衰,粗工逆此,谓之伐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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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可灸证第十一 |
烧针令其汗,针处被寒,核起而赤者,必发贲豚。气从少腹上撞者,灸其核上一壮,与桂枝加桂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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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不可炙证第十 |
微数之脉,慎不可灸,因火为邪,则为烦逆,追虚逐实,血散脉中,火气虽微,内攻有力,焦骨伤筋,血难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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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发汗吐下以后证第八 |
师曰:病人脉微而涩者,此为医所病也。大发其汗,又数大下之,其人亡血,病当恶寒而发热,无休止时。夏月盛热而与著复衣,冬月盛寒而与裸其体。所以然者,阴徽即恶寒,阴弱即发热,医发其汗,使阳气微,又大下之,令阴气弱。五月之时,阳气在表,胃中虚冷,以阳气内微,不能胜冷,故与著复衣;十一月之时,阳气在里,胃中烦热,以阴气内弱,不能胜热,故与裸其体。又阴脉迟涩,故知亡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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